扬州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公司内部治理混乱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扬州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公司内部治理混乱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不仅让被告某公司归还原告5万元欠款,更顺带解决了困扰双方许久的财务账目交接难题。
据了解,原告A诉被告某公司及其唯一股东被告C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A曾是被告某公司的财务人员。股东B和被告C合作期间,B担任法定代表人,被告某公司曾向原告A借款10万元,款项直接打入公司账户,后归还5万元,尚有欠款5万元。后公司内部产生矛盾,C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由于C对这笔旧账并不知情,他始终认为这是前股东B的个人借款,与公司无关,因此拒绝还款。
而另一边,C作为新法人,一直认为原告A与前股东B“相互勾连”,要求原告A移交公司全部财务账目。原告A则表示,自己手中仅有2025年8月后的纸质账目及所有的电子账目,2025年8月之前的纸质账目早已交给B,现无法交付。
就这样,一笔5万元的借款纠纷,与公司财务账目交接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双方从最初的争吵,发展到对簿公堂。原告A要钱,被告C代表公司既要“抗辩”欠款,更要“讨要”账目。案件陷入“死结”。
如果按照传统审判模式,法官只需审理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即可。但这样判下去,账目纠纷必然引发新的诉讼,公司经营将继续陷入瘫痪,双方矛盾也会进一步激化。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借贷案,背后是公司治理的混乱和信任的彻底破裂。机械办案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徐岩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同调解员孙晓雨一起组织“背对背”调解。一方面,法官向被告C释法明理:“款项确实打入了公司账户,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还款。您不知情,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如果判决,公司很可能败诉。”另一方面,调解员孙晓雨也向原告A指出:“作为财务人员,交账是你的法定义务。你不交账,公司无法经营,被告C的怨气也无法消除。只有把账交清了,双方才有和解的基础。”
针对账目系统特殊、无法常规拷贝的难题,法官没有简单要求“自行交接”,而是主动提供了“法院见证+现场交付”的平台。在法官的协调下,原告A为了表达诚意,特意从家中将笨重的台式电脑主机、显示器全套设备搬到了法院调解室。被告C也放下了成见,专门聘请了专业财务人员李某到场查验。在徐岩法官和孙晓雨调解员的主持下,一场特殊的“账目交付仪式”在法庭进行。电脑开机、系统登录、数据展示、逐一核对……整个交付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当被告C方财务人员确认收到完整电子账目及现有纸质账目并出具《收到条》的那一刻,双方积攒已久的怨气瞬间消解了大半。
账目交接完成后,借款的归还水到渠成。前期财产保全已足额冻结被告某公司账户,法官提出 “法院直接扣划公司账户款项”的即时履行方案,双方一致同意并申请法院采取扣划方式,完成款项过付,这既打消了原告A对“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顾虑,也让被告C彻底了结此事,安心经营公司。
“太感谢了,不但帮我要回了钱,还帮我把交账的责任履行了,以后再也不怕被追究了!”原告A在拿到法院扣划的5万元后激动地说。
被告C也感慨道:“账目拿回来了,公司可以正常运转了。法官没把我们当外人,是真真切切在帮企业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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